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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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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第七十五包: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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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载货汽车 |
SY1035SW2ZA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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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翻斗车 |
F15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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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翻斗车 |
F15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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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数:
1、载货汽车参数:发动机:新晨动力XC4G19。
驱动形式:4X2;轴距2800mm。
变速箱:启达QD5-20;前悬/后悬1.03/1.54米;接近角/离去角19/21度。
汽车外形尺寸:车身宽度:1.85米,车身长度:5.37米,车身高度:2.21米;轮距:前轮距1390mm;后轮距1400mm。
汽车整车重量:1.8吨;额定载重:1.235吨;总质量:3.36吨;吨位级别:轻卡。
汽车最高车速:100KM/h。
2、翻斗车(F15)参数: 载重量:1500Kg 斗容量:0.84m3
最高车速:23千米/小时 最小转弯半径:4米
最大爬坡度:>21° 发动机型号:常柴S1100
发动机功率:11马力 要求:电打火
3、注:为了准确描述某一配套设备(器件)的技术规格,可能引用某一配套设备(器件)的品牌、型号,该品牌、型号不作为投标的唯一或指定产品,但投标配套设备(器件)须满足或高于引用配套设备(器件)性能参数和设备使用功能。
四、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
五、付款方式:全款提车。
六、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产品范围,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重大安全事故问题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21: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8: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