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发电厂一期、二期烟囱防腐治理改造工程
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胜利发电厂一期、二期烟囱防腐治理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以石化股份建招函〔2015〕6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计划资金。胜利发电厂一期、二期烟囱防腐治理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胜利发电厂一期、二期烟囱防腐治理改造工程造价咨询 。
2.2建设
2.3建设规模: 拆除一期、二期烟囱衬里,分别安装1根自立式钛钢复合板内筒,高度、直径分别为213米/5.7米和243米/6.6米;采用钛钢复合板材料置换现有水平烟道的顶板、底板、两侧壁板和外端板 。
2.4招标金额: 15万元(含税) 。
2.5工作服务期: 2018年06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
2.6标段划分: 1 。
2.7招标范围: 胜利发电厂一期、二期烟囱防腐治理改造工程的施工竣工结算审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乙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04月16日至04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8年05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6.2递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05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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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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