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2018年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项目第一批四标段(第二次)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029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已落实;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正通公路建设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BZXHH2018-032
2.2项目名称:新晃县2018年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项目第一批四标段(第二次)
2.3建设
2.8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应提供近6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社保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3.4投标人财务要求:①提供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会计师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包括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②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未发生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4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所投标段公里数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⑴本公告期内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二维码可查);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
⑺项目总工职称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⑻安全员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拟任本项目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内(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有效查询网址,网上查询信息核准);
⑼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⑽省外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⑾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⑿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⒀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A4纸按顺序(胶装或打孔装订)成册;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并编号)》;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准备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3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清单另付。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澄清答疑采用文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并将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举报查实,作废标处理。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发现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对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及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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