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二步焚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二步焚烧工程,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二步焚烧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规模及建设工期:201031前完成生产线试生产并提请验收,总建设规模为68吨/日
2.4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焚烧处置规模为68t/d
包括焚烧车间及公用配套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包括焚烧车间、装;成套工艺设备的设计、采购、制作、运输、装、调试、运行保障、竣工验收、培训指导、售后质保等项目整体交钥匙;已建罐区中6个50m³储罐移位装就位及储罐与焚烧线之间的所有联接设施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2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和牵头人牵头人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4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416日10:00至20423日19:00(京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标包,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