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设备采购(采购编号:JXHF2018-FZ-018-01)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江西恒峰工程管理受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第
江西恒峰工程管理受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JXHF2018-FZ-018-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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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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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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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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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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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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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设备第二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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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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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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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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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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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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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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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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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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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多普勒胎心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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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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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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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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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挂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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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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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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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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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R产床(分娩床)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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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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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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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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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无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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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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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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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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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监护仪(单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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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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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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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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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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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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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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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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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辐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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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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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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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但凡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均能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所投产品国内总代理或者区域代理商的授权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注:仅限于进口产品);
4.投标(应答)时,必须提供投标(应答)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2.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国内总代理或者区域代理商的授权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函(原件)、2017年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017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网(网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 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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