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高新区污水主管线工程勘察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沧发改审批核【2018】216号。招标人为沧州市市政公用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市高新区污水主管线工程勘察;
2.2 建设
2.5 招标范围:高新区污水主管线工程勘察项目包含的全部勘察工作内容。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本工程接不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出具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 月 19 日9 时30分至2018年4 月24 日9:30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站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 10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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