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CX03-FJZB18-0261( 01- 01)
日 期: 2018年04月19日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产能核增每年1200万吨环境影响评价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产能核增12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及报批.
1.3.1.1技术服务内容:
以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范围为基础,在综合考虑扩能项目实施可能影响的范围、周边重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地理单元或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作范围,编制《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扩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报批。
1.3.1.2项目地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
1.3.1.3项目规模:核增后产能为1200万吨/年。
1.3.1.4工作内容及要求
1.3.1.4.1具体工作内容需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
1.3.1.4.2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1.3.1.5编制环评报告的质量标准:
1.3.1.5.1编制深度要求: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产能核增12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实际情况。
1.3.1.5.2质量标准:《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产能核增12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及图件能通过专家评审和有审批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1.3.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扩能(1200万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评价范围须包含采掘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环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4、投标人拟用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且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采掘类),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5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时间: 2018年04月19日 09:00起- 2018年04月27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