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嘉裕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网络化智能停车设备集成及产业化项目生产设备(车床,钻床,铣床)招标
赤峰嘉裕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网络化智能停车设备集成及产业化项目生产设备招标
受赤峰嘉裕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委托,采用招标,采购生产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赤峰嘉裕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网络化智能停车设备集成及产业化项目生产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ZYCG-2018-015HW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生产设备
1
详见附件
附件:采购设备清单及规格型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普通车床
CA6150*1000
台
1
2
普通车床
CA6150*1500
台
1
3
CLE6140n*1000
台
1
4
数控车床
CLE6150n*1500
台
1
6
数控等离子火焰切割机
GSII-6X24A-L2Z11-S2G-D
台
3
7
便携式数控切割机
GBS-1.2X2D-L1-S
台
2
8
摇臂钻床
Z35
台
9
端面铣床
DX-1220
台
1
10
冲床
1200型
台
1
11
折弯机
6000*5
台
1
12
浪板成型机
235*50*3
台
1
13
逆变式气体保护焊机
NB-500IGBT
台
8
14
普通手弧机
ZX7-400MA
台
3
15
抛丸机
QH6916JY型
台
1
16
电阻热处理炉
台
1
合计
2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上述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