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自强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赵县自强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赵县发展改革局 以 赵发改[2018]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总长约为3436米,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处理,采用沥青混凝土罩面处理,人行道及部分现状路缘石拆除新建。合同估算价为24180584.67元,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内,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4 月 20 日08:30:00至 2018 年4 月26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河北省 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5 月15日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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