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医养结合养护院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医养结合养护院工程已由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滦行审投资【2017】66号;滦平县发改局以滦发改【2016】83号批准项目建议书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招标核[2018]10号),且在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滦平县医养结合养护院工程勘察招标
1.2 建设性质:新建
1.3 项目实施
1.4 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45024平米,总占地面积13344.42平米,总建筑面积65996.8平米。建设共享大厅、健管中心、康复中心、日托中心、介助介护、康养公寓老年大学、颐养洋房、涵养合院、膳食中心、禅修会所等。
二、招标范围、勘查周期
2.1 招标范围:滦平县医养结合养护院工程勘察及后续施工过程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2 勘察周期:承包人接到建设单位指令(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后,1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早作准备,因未能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20日8时00分至2018年4月25日18时00分。
5、招标文件答疑
5.1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8年4月20日8时00分至2018年4月26日18时00分。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4时30分。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4时3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公布。
5.3在线提疑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上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5月14日14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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