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2018年第三批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建设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2018年第三批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建设项目招标,业主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投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2018年第三批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建设项目
2.3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2.4建设地点:各相应加油站
2.6投标范围: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包含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共分四个标段
标段:登封中心、登封西岭、登封新店
第二标段:荥阳广运、荥阳运通
第四标段:荥阳李克寨、荥阳鑫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承担的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等事故;
3.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熟悉加油站施工的国兼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须具有不低于15座油库或加油站工艺管道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业绩并评价良好;
3.6投标人同意缴纳投标保证金;
3.7各投标人须自行去现场勘查具体情况;
3.8根据《关于在正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正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材料、类似业绩、相关承诺、信誉查询相关材料等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行准备;)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