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GE血管机球管配件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GE血管机球管配件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代理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报名,购买谈判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GE血管机球管配件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谈判文件编号:XJTF(JZ)2018ZF20
三、谈判内容:GE血管机球管配件采购及安装
四、采购需求:G.EINNOVA2100核心部件球管损坏,须更换球管
五、采购预算:98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涉及 “医疗器械维修” 相关字样);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配件)的厂家授权书原件(若是英文,须提供翻译后的中文版本);
(7)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接受原厂售后服务部门及满足要求的第三方维保单位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2)-(8)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7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4月2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谈判
新疆同孚招投标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