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星家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星家园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鑫晟房地产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星家园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73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00万元。
2.4勘察、设计工期:勘察、设计总工期为5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3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工程勘察与设计。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补充勘察),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工作;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任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各阶段相关工作配合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设计变更、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6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并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勘察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设计资质;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全文均同)。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本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设计资质,还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4.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网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