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法华村村道、庭院绿化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XTZX-18042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1 |
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法华村村道、庭院绿化项目 |
一批 |
48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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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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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法华村村道、庭院绿化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1. 质量要求:合格 2.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文进行保修。 |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全部竣工验收完毕。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待苗木栽种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一年后苗木补种到位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支付完毕。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类),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即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均无在建工程);
2.6投标人需提供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的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