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2018年惠远镇新城村渠道防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2018年惠远镇新城村渠道防渗工程已经伊州发改投资【2017】2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霍城县惠远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修建防渗渠6条共计5.393km,新建渠系建筑物276座,其中:新建节制分水闸26座;桥涵18座,分水口232座。
2.2 建设
2.4 计划工期: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3.4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 4 月 28日上午10:00 时至 2018 年5 月7日下午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企业及建造师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一个、建造师二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反馈意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资料(除企业资质证书)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保证金
5.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5月8日至2018年5月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获取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5.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