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脱硝  试验  华润电力  保温管  工作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保温板材料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18-04-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铁十二局集团克塔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保温板材料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xjzz201801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之新建克

中铁十二局集团克塔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保温板材料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jzz2018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之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已由2016年4月15日,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镇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初稿)、2016年8月3日,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报送新建铁路克拉玛依至塔城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614 号)、2016年8月29 日,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新建铁路克塔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评估意见》。2016 年 9 月 27 日,《发展与改革委关于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7 号)、2016年9月30日,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铁总鉴函(2016)825 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克塔铁路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克塔铁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承建的克塔铁路GZB-4标,新建克塔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塔城地区,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额敏县及塔城市境内。本线自在建的克拉玛依至铁厂沟镇段铁路 DK100+000 引出,向西北沿木胡尔塔依河经白杨河煤田、铁喇矿区至托里县铁厂沟镇,再翻越两棵树垭口经玛依塔斯至额敏县,然后向西北至塔城市,线路全长 172.397km。新建房屋总面积暂按 53588平方米(含货物仓库10650㎡)开展下阶段工作。其中生产房屋44213平方米,生活房屋 9375 平方米。铁厂沟生产房间9792㎡、生产附属房屋2950㎡,霍吉尔特站生产房屋2393㎡、生产附属房屋505平方米,额敏站生产房屋11337㎡、生产附属房屋2310㎡,塔城站生产房屋19641㎡、生产附属房屋3670㎡。客货运风雨棚面积9200㎡。中铁十二局集团克塔铁路项目部施工站房具体位置如下:铁厂沟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附近5km以内),霍吉尔特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霍吉尔特蒙古族乡恰布齐),额敏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清泉村),塔城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下三工村),塔城站、额敏站为本标段重点工程。本标段建设工期2.5年,竣工日期:2019年8月29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标段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1、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履约信用: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

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

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8日至201857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乌鲁木齐二,并将: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汇款账户见公告7.2项);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4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⑥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

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乌鲁木齐二电子邮箱xjzhongzi@126.com。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乌鲁木齐二出售,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持4.1项要求的资料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乌鲁木齐二进行现金购买,每个包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5171000分至11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171100分,递交

5.2开标时间为:20185171100分,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