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华能上安电厂鹿泉供热改造(厂内部分)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安电厂鹿泉供热改造(厂内部分)建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工程为上安电厂内供热首站土建(含桩基、结构、设备基础等)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供热首站、热计量间建设、化学水处理区域、配电间等建构筑物设施的基础(含桩基)、主体、内外装修、门窗安装、建筑内起重设施轨道安装、配套通风/采暖/照明设施的安装、以及室外工程等内容。工期要求:拟定于2018年6月1日开工,120个日历天完工(实际工期需满足工程进度需要)。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主要“阶段质量”一次验收通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上安电厂鹿泉供热改造(厂内部分)建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上安电厂鹿泉供热改造(厂内部分)建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3个及以上电力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
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7日9:00起至2017年5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4月27日9:00起至2018年5月4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2.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15时00分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联系人:陈思阳
手 机:13521211587
邮 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上述发布时间内,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