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公告项目编
3、首次公告日期:2018-04-23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设 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2018-04-24 08:00至2018-05-08 17:30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5-17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开标室
10、采购人名 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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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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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