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陈吴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陈吴乡,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陈吴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及编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082571.31元。
2.4建设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8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3.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具有2017年4月份以来连续一年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8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5月4日8:30时至 2018年 5 月10日 18:00时(北京时间)。
4.2通过洛阳市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获悉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ac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