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
项目名称:忻城县二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
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
采购单位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代理机构地
采购代理机构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废标。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8年05月02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受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8年5月2日就忻城县二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XCZC2018-G1-202-HCLB2018-086)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忻城县二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8年4月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来宾市政务和网(/)上发布竞标公告。
四、开标日期: 2018年5月2日
评审
五、评审结果: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废标。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联系人及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地
项目
3.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
七、废标公告期限:自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废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废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或受托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