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公务用车劳务外包(承揽)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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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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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公司生产、公务用车劳务外包(承揽)服务 |
车辆驾驶员等劳务用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投标人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8 09:00到2020-03-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8 09:00到2020-03-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