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 青海 2019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胶体蓄电池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 青海 2019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胶体蓄电池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0】QH0010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采购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包含胶体电池地埋箱、相关防盗及安全防护所需)。
1.2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所需规格 | 预估蓄电池容量(AH) | 不含税预估金额 | 含税预估金额 |
(元) | (元) | |||
标段1 | 2V | 43100 | 2586000 | 2922180 |
标段2 | 27600 | 1656000 | 1871280 | |
合计 | 70700 | 4242000 | 4793460 |
注:以上金额为预估采购金额,具体结算时以实际采购订单以及框架金额进行结算。
青海省属于高海拔区域,全省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自然环境恶劣,高寒缺氧。含氧量不足低海拔地区的2/3。
1.3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标段1和标段2不可以兼中。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供货
1.6 交付期限:自招标人提出需求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全部交付完成。
1.7 实施地域: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黄南州。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该项目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原则上期限达到一年该合同终止;若份额在一年内执行完毕合同提前终止;若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最多可延长至两年合同终止)。
1.9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10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设备的运输(含二次搬运)、安装、调试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影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影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
2.2 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同类产品(胶体蓄电池)的销售业绩(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对于合同,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于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注明与合同或订单一致的项目名称,开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以发票为准。对于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发票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三者的关联关系。证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确定为本项目同类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投标产品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人须提供信息产业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日期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范围内,原件备查。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为胶体蓄电池的制造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因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被列入黑名单库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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