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2.3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个同类项目业绩。
2.4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投标人承诺函中承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 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