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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方材料检测(见证取样)

   日期:2020-04-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方材料检测(见证取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8】10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材料检测(见证取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184967㎡,改建建筑面积100㎡。建筑包括生化实验楼、创新大楼(A栋、B栋)、综合教学楼、教师宿舍(A区、B区)、学校医院、公建配套及其他工程(道路广场、绿化、充电桩等室外配套设施)。其中创新大楼A栋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5643平方米;创新大楼B栋地下两层(含人防工程),10米深;教师宿舍(A区)为最高层高,15层。

>2.1.3工程建设

>资金来源: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各类建筑工程材料进行进场常规见证取样检测;[主要材料:(1)水泥;(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混凝土、砂浆检验与试验;(4)砂、石常规检验;(5)新型墙体材料;(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 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防水材料;(9) 建筑涂料;(10)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11)UPVC塑料管用胶粘剂(密封胶检测);(12)PVC线槽、线管;(13)管道阀门;(14)铝合金型材及板材;(15)电线电缆;(16)家用插座;(17)漏电开关及断路器;(18)建筑门窗;(19)饰面砖粘结强度;(20)建筑玻璃;(21) 建筑卫生陶瓷;(23)土工试验;(24)土工合成材料等](注:具体的检测项目以工作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2.3招标控制价:162.4万元

>2.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各类建筑工程材料进行进场常规见证取样检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且满足2.2.5工作要求。

>2.2.5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作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对应标段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见证取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181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一)。

>⑥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  4   1 00时00分至2020  4   22  10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

>4.2.2开标时间:2020  4    22  10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4    22  1030分,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  4    22  1015分至2020  4    22  1030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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