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调试辅助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涂山村垃圾填埋厂西侧。建设规模为:1台130t/h高温超高压(带一次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1套烟气处理系统,1台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接入系统电压采用110kV线路接入电网。
2.4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质发电项目调试辅助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30MW及以上生物质发电项目分系统及整体调试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的扫描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4月14日17时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