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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人才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80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人才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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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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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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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五山校区飞地,东至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南至广园快速路,西至东莞庄花苑住宅,北至五山教师新村住宅

>1.2.3 工程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2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165平方米。本项目为南北两栋塔楼,户型以两房两厅和三房两厅为主,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16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3.5米,建筑层数南塔为地上26层、地下3层,北塔为地上24层、地下4层,总户数为514户,总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533泊、非机动车停车泊661泊。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教发司[2019]237

>1.2.6  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1.2.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39436.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人民币34256.03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电梯、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一星)工作,并负责广州绿色建筑一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一星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一星设计标识。

>6)进行BIM设计。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BIM技术造价应用方面:包括实现直接提取工程量,导出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软件可互为衔接转换等。

>7)其他工作:

>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105月,竣工日期为202307月。

> 

>1.3   前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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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机构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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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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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主办方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体及关键性部分设计业务,如其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 >1.4.5  申请人委派的 >1.4.6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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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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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4 14 00 00 分至20205  14  10  30 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含本日):2020414 00  00 分至2020年5 14    10时 30  在 站

>1.5.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5  14 日 930 分至20205 14  10 时 30 ,地点为   6 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5.4  开标时间:2020  5  14日10  30 ,地点为 6  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5.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 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注:该表中 >1.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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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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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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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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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979.16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10.95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5.58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米);BIM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2.631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30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mso-padding-alt: 0pt 0pt 0pt 0pt'>
>方案评审排序

>2

>3

>4

>5

>6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10

>6

>6

>4

>4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1.投标经济补偿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最终排序前6名的单位(不足6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投标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 

>1.8   工期

>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9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 

>1.9   其他事项

>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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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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