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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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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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冷站蓄冰盘管及附属设备采购 |
工程概况: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 7#供冷站。建筑面积为 12402.69m2,尖峰供冷能力约为 22500RT。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 10#供冷站。建筑面积为10350m2,地下 2 层,地上 3 层,本工程标高±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 5.3(1956 黄海高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1#供冷站蓄冰盘管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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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 能源站工程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技术服务 |
工程概况: 2#能源站项目位于横琴新区环岛东路横琴金 融基地南侧,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6674m2,总建筑面积 17584.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2814.4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为 4591m2。建筑为 3 层高,总建筑高度为 30m,含一层地下室,设计地坪标高为4.70m(1956 年黄海高程系),基坑深度约 7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冷站蓄水池、空调设备用房和水泵设备用房等设施。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乙级,建筑结构二级。5#能源站项目位于横琴新区港澳大道北侧,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6720m2,总建筑面积 13870.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380.4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为 3240.8m2。建筑为 3 层高,总建筑高度为 30m(含屋架),含一层地下室,建筑设计标高± 0.00 暂定为 4.20m(1956 年黄海高程系),基坑底板深度标高初步定为-3.1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能源冷站主机用房、变压器房、高低压配电用房等。新建地下室 1 层为冷站蓄冰槽、冷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等;屋面为梯屋、消防水池、冷却塔等。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乙级,建筑结构二级。 |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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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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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源站项目位于横琴新区环岛东路横琴金融基地南侧,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5000m2,总建筑面积 11046.1 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8204.1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为 2735.4m2。建筑为 3 层高,总建筑高度为 30m(含屋架),设计地坪标高为 5.0m, 含一层地下室,地下室底板标高初步确定为-5.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水机房、冷站蓄水池、空调设备用房和水泵设备用房等设施。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乙级,建筑结构二级。 本工程计划在 2021 年、2022 年分别投入商业供冷。 本项目招标范围:(1)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2)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3)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3)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5)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与裂缝;(6)基坑周边道路沉降;基坑周边地下管线沉降;(7)支撑轴力;(8) 锚杆或锚索拉力;(9)地下水位等;(10)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指导监测点装置的设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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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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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 能源站主体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 |
工程概况: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6674 ㎡,建筑功能主要为制 冷能源站主机设备及配套用房。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6674 ㎡, 总建筑面积 17598.6 ㎡,其中、地上计容 12828 ㎡,地下建筑面积 4589 ㎡,天面梯屋 180 ㎡。建筑覆盖率 48%,容积率 1.9,绿地率 23%。本工程包括新建能源站 1 栋 3 层(含夹层),建筑高度30m(含屋架)。包括对新建能源站及场地平整等。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消防设计:本项目为高层厂房,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工程防水I 级,耐火等级一级。屋面工程防水I 级。计划总工期 20 个月,暂定 2020 年 5 月 30 日开工,2022 年 01 月 30 日竣工。 本项目招标范围: 1. 施工总平面部分:施工总平面图纸(投标方需进行深化)全部的施工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土方清理、场地平整、场内施工道路、围拦(含喷淋系统)、大门、门禁系统、警卫室、五牌二图(甲方)、施工水源、施工用电等所有工作。 2. 基坑支护部分: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全部的施工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含试桩)、高压旋喷桩(含试桩)、锚索(含基本试验)、支撑梁、钢筋网喷射砼(土钉墙)、排(截)水沟、素砼墩、土石方开挖、泥浆外运与处理、回填及土石方外运或处理(废弃土石方弃土点由投标人联系市政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可用土石方由投标人负责存放(存放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现场无堆放场地))、基坑周边管线摸查及保护、栏杆、基坑降水设施的设置与降排水、基坑监测点设置及施工过程监测、基坑支护结构检测(锚索、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灌注桩等需要检测的施工内容,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检测)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桩基础施工部分:桩基础施工图纸全部的施工工作。桩基工程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砼预制管桩(含试桩)、混凝土施工与接桩、截桩头、泥浆外运与处理、按照规范所进行的桩基础检测的所有配合措施工作(包括受检桩静载检测平台施工、检测桩身完整性、桩头处理工作、检测过程中所有排障工作、检测运输道路施工及检测配合服务) 等全部施工工作。 4. 主体工程:地下室工程中的垫层、桩承台、底板、冰槽(含灌水试验)、消防水池(含灌水试验)、冷却塔水池(含灌水试验)、 |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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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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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梁板及楼梯浇筑、砌体和抹灰工程、钢结构、各种预埋件设置、防雷接地(含报建、测试及验收)、设备基础、排水沟、楼地面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等;地上工程中的柱梁板(含屋面构支架、女儿墙)及楼梯浇筑、各种预埋件设置(含幕墙结构预埋铁件)、砌体和抹灰工程、屋面避雷带及其引下线施工(含报建、测试及验收)、保温隔热、消音降噪、屋面工程、室外钢梯、屋顶钢梯等;室内装饰工程的地面、踢脚、墙面、顶棚吊顶、防火门、防火卷帘(含配电箱购置)、室内门窗、栏杆及栏板等;外立面装饰工程中的外墙面(含绿化)、铝合金、钢结构构支架、格栅等;道路及厂区设施;站房室外电缆沟、站内高低压变配电房、走廊的电缆沟、设备基础砌筑、地面回填等均由本标段土建专业负责,具体设备基础及电缆沟尺寸以设备招标后出施工图为准;海绵城市、幕墙;现场清理、剩余材料及设备运回等所有工作内容。 5.建筑安装:能源站范围内的室内外给水系统、室内外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建筑给排水管道;站内建筑空调系统、通风系统; 全部消防工程包含消火栓、喷淋系统、特殊消防(包含气体消防等)、防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相关联动;电气专业的除工艺配电外的站用电工程,包括站用空调、消防设备等动力配电, 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部分;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相关预埋及建筑开孔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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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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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能源站施工电源 |
工程概况: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能源站位于环岛东路南侧,南山咀路西侧;5#能源站位于港澳大道北,综合管廊管理站东侧;6#能源站位于开新九道西侧,彩虹路北侧。工期:2#能源站建设工程: 30 个日历日;5#能源站建设工程 45 个日历日;6#能源站:60 个日历日。 本项目招标范围:负责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 2#、5#、6# 3 个能源站施工电源的设备采购和施工工作,负责甲方原有利旧设备的拆火手续申办、设备拆除、转运、施工安装、检查修复、预防试验等全部相关工作(其中 2#能源站施工箱变为利用1#供冷站 630kVA 施工箱变,运距为 3.5 公里;5#能源站施工箱变为利用 7#供冷站 630kVA 施工箱变和户外分界开关箱,运距为8 公里;6#能源站施工箱变为利用 10#供冷站 800kVA 施工箱变和户外分界开关箱,运距 6 公里);具体电源点以供电局批复点为准。中标人需完成此范围内的设备拆除转运、设备采购、施工准备、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保护定值的审定、供电局报审、报建、报验、南网 6S 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及计量装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并配合业主单位完成送电工作,施工结束点为该工程已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验收合格,送电后投入运行良好,并保证获取入网许可所需的文件。本工程安装验收结束后, 2 年内日常维护及事故抢修(出现故障时,2 小时内响应,24 小 时内处理完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珠海市横琴新区 区域供冷系统一 |
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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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冷站项目 1#供冷站蓄冰盘管及附属设备采购 |
2. 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系列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近 3 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及服务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只接受其中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或公司及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且评标价格低者,其它均作废标处理。 专项资质要求: 1.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 投标主体须为钢盘管蓄冰设备品牌制造商或同类型设备唯一授权商。 3. 如投标主体为设备制造厂家,可经业主方确认后委托具有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专业一级资质、且有蓄冰设备安装工程(含所供设备及材料组装和安装, 包括所有空气管道安装)业绩的单位进行安装工程施工。 4.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 蓄冰设备制造商(非品牌商)5 年内至少有 1 个冰蓄冷 10000RT 及以上及安全运行 1 年以上 的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和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
2.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 2#、5#、6# 能源站工程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技术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 年内未发生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6. 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专项检测证书(单桩静载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等),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或当地政府支持性文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检测资质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等,并具备基坑监测相关检测参数能力。 3. 投标人需入选横琴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横琴新区检测库。 4. 近五年内承担过 2 个或以上类似工程的专业检测工作,近 2 年已成功独立完成过二项以上 (含二项)基坑监测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5. 具备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并具备基坑监测相关检测参数能力。 |
3.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 2#能源站主体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 |
基本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0 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体系、ISO14000 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ISO28001、OHSAS18000 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近 3 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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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9.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资质要求: 1. 资质: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业绩:近5 年内(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有已完成2 个签约合同价在10000万及以上建筑工程的施工竣工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 3.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近 1 年社保证明),年龄 55 周岁以下,具有两个及以上在同等建筑 规模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需提供业绩证明)。 |
4.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 2#、5#、6# 能源站施工电源 |
基本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0 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体系、ISO14000 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ISO28001、OHSAS18000 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近 3 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省电网公司或珠海供电局或珠海电力行业协会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 2 个 20KV 及以上供配电工程业绩,施工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1 年以上(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 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人员,年龄 50 岁以下,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历,需提供证明。投标阶段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中标 后应长驻施工现场,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0 年 04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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