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供证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证,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或中国移动通信 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4. 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5. 具备大型企业系统网络集成服务项目(单个项目至少包含50台单槽100G以上(含)高端路由器)建设经验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