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供热改造工程首站土建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责任有限公司自营供热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上都发电厂内。本工程计划对上都电厂三期5、6号机组汽轮机打孔抽汽供热改造。本工程按照3年规划设计面积321万平米,设计供热负荷225MW,设计供回水温度110/70℃。拟新建一座供热首站,按照50m(长)×19m(宽)×19.5m(高)设计。
工期:总工期5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规模:三期2×660MW。
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座热网首站、一座天桥、各类设备基础及沟道。含热网首站内装饰装修、照明、检修电源箱、采暖、通风、给排水的供货及施工;室外地面硬化和道路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火电厂土建或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5 月 27 日 9时起至 2020年 6 月 5 日17 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