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山西省 2020-2021年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塔山西省 以山西铁塔党委会纪要〔2020〕第 20 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 山西省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山西省范围内所有地市区县。内容为合同期内,招标方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新建、改造、搬迁、创新等塔类项目的塔桅、土建、机房、动力配套、外电配合支撑、传输等勘察设计工作(以上项目均不包含大型项目);室分类项目的无线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光纤分布系统、宽带、通信工程机房动力配套等设计工作(以上项目均不包含大型项目)。内容不限于需求整合、站址筛查、基站选址技术支持、现场勘查、编制标准设计方案、非标准设计方案、概预算编制、在线立项(设计)、设计及出图、设计变更、设计会审、PMS系统与设计相关信息录入操作。采购、施工、验收、审计配合以及其它必要的各项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等;创新产品、综合解决方案、建设站址规划支撑和省、市公司交办的其它设计相关工作等。
2.2建设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份额执行完成止,以先到者为准。
2.4项目预算:4397.4万元(不含税)。
2.5标段划分:
①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具体份额划分详见下表。
②招标金额为预估框架金额,框架结算上限金额为预估合同金额,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份额编号 | 地市 | 预估采购人员数量 | 预估合同金额(万元,不含税) | ||
A类 | B-Ⅰ类 | B-Ⅱ类 | |||
1 | 晋中 | 1 | 13 | 4 | 1155.60 |
运城 | 0 | 8 | 3 | ||
晋城 | 0 | 6 | 3 | ||
临汾 | 0 | 6 | 1 | ||
吕梁 | 0 | 7 | 2 | ||
2 | 太原 | 1 | 25 | 9 | 1009.80 |
吕梁 | 0 | 3 | 2 | ||
晋中 | 0 | 6 | 2 | ||
3 | 太原 | 1 | 19 | 6 | 913.50 |
大同 | 0 | 5 | 3 | ||
朔州 | 0 | 7 | 2 | ||
4 | 运城 | 1 | 5 | 2 | 719.10 |
临汾 | 0 | 4 | 2 | ||
阳泉 | 0 | 6 | 3 | ||
长治 | 0 | 8 | 4 | ||
5 | 大同 | 1 | 11 | 4 | 599.40 |
忻州 | 0 | 9 | 3 | ||
合计 | 4397.40 | ||||
★2.6报价方式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价的100%,根据最高限价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人员类型 | 基准价 | 最高限价(折扣) | 投标人报价(折扣) |
1 | A | 1.75万元/月/人(不含税) | 100% | XX% |
2 | B-I | 1.35万元/月/人(不含税) | ||
3 | B-II | 0.65万元/月/人(不含税) |
注:①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②报价要求最多保留百分号前整位数,如百分号前有小数,小数点后的数字不论大小一律舍去。
2.7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具备A或B或C资质,如下:
A同时具备(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同时具备(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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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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