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2020年-2021年通信设施迁改维修项目
设计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2020年-2021年通信设施迁改维修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0651-2011066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2020年-2021年通信设施迁改维修项目,包括:电信干线线路及附属设施、无人中继站房、本地城域网光缆线路及附属设施、移动基站及附属设施,非电信运营商通信线路及附属设施迁改维修的现场勘查、一阶段设计文件编制以及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2 招标估算金额:500.00万元(不含税)。
1.3设计周期: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实际设计周期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1.4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综合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按如下原则划分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 实施区域 | 份额占比 | 预算占比 (万元/不含税) |
1 | 库尔勒、阿克苏、喀什、阿图什、和田、奎屯、克拉玛依 | 50% | 250.00 |
2 | 昌吉、石河子、博乐、塔城、阿勒泰、伊犁、哈密 | 30% | 150.00 |
3 | 乌鲁木齐、吐鲁番 | 20% | 100.00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N≤1.00。投标人投标折扣大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①及②条件:
①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1.3设计总负责人要求:本项目必须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设计总负责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类业项目同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6信誉状况: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2.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2.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4)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 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 08时00分至19时00分。
4.2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②根据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联系新疆办理点工作人员,将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 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资料审核。电子版资料审核无误,通知申请人邮寄纸质版资料(与之前发送的电子版资料完全一致),在收到纸质版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寄出CA,邮费申请人自理。
详见平台首页--CA办理专栏--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
6.2 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门户注册并获取账号的供应商,须在
注册网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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