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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0-07-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4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0-1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0-1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4日10时00分00秒---2020年07月20日19时00分00秒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4日10时30分00秒

六、资格预审文件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 主楼五楼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七、其他公告内容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批复[2020]64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乌鲁木齐市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应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2.1.1 项目

2.1.2 建设

2.1.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线长92.027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主线(含主线上跨分离立交、互通立交主线桥)共设特大桥 5739.6 米/4 座,大桥 11129.6 米/29 座,中桥 2164.2m/33 座,支线上跨分离立交 1301 米/10 座(含 1 座乌准铁路上跨主线钢筋混凝土框架桥),通道 28道,涵洞 78 道。主线桥梁总长 19033.4 米,占路线总长的20.68%。设长隧道 2处,西山隧道 2645m/1 座(以四洞计),五一农场隧道(以双洞计)2200m/1 座,互通式立交共 15 处(含六工镇互通,工程量不计入本项目),其中枢纽立交 6处(含六工镇互通,工程量不计入本项目),服务区 2 处,养护工区 2 处,互通连接线 6.64 公里/3 处,匝道收费站 11 处,管理分中心 1 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购公路-I级。

2.1.4 建设标准:采用 v=100km/h 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 41 米。

2.1.5 合作期限:33年,其中:建设期3年,特许经营期30年。

2.1.6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161408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1753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23898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 13463万元。资本金为322816万元(总投资的20%)。安排车购税资金60.14亿元。

2.1.7 项目运营内容及标准:

项目运营包括道路(含路基、路面、边坡、人行道、桥涵、隧道、交通标识等)的日常养护和雨污管网、绿化、应急处理以及与本项目运营维护相关设备设施等的经营服务。

项目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运营维护手册和《投资协议》《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进行运营和维护;或以中标社会资本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更高标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2.1.8 本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模式。项目公司通过实际通行费收入、其他多种经营性收入(主要为公路沿线广告费收入等)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股比51%:49%的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3 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 (单位名称),出资方式为: 现金出资(车购税资金),出资额为:158180万元。

2.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2019 年末总资产 162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 16.5 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 85  %;近 3 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 164636 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848043万元。

3.1.4 商业信誉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5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资格)证书: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申请截止时间以前,申请人应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6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十年内(201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至少成功承接一个投资额100亿元以上的类似高速公路投融资项目(BOT或PPP)。②投标人或联合体近五年内(交工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亿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任务(须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如果仅是路基或路面则分别须具备各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均为5亿元以上)。

3.1.7 信誉要求: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 、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7  家。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 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

3.2.4 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施工方均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申请截止时间以前,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施工方均应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5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最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9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5%;具有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无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6 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中的最大股权单位(出资方)。

3.3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3.4 与招标人及本项目PPP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 ”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

5.3 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 完成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联系,平台公司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8  4  10  30 分,申请人应与当日 10  00 分至 10  3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 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接收。

7.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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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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