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华禹工程咨询 受招标人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万源投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项目 2.2 项目招标编号:GXTX2020-012-GXHY 2.3 招标内容: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梧州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土地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97号)、《梧州市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农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耕地提质改造(以下简称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有效缓解我区新增建设用地水田指标不足的矛盾,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保障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参照广西区内其它县(市、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万源投资 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确定的投资人在梧州市万秀区辖区范围内开展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并以项目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 (2)目标任务:完成梧州市万秀区政府要求的旱改水指标任务,暂定2020年“旱改水”任务为1200亩以上。对取得农民意愿并符合耕地提质改造相关标准的土地应立尽立,完成不低于立项面积90%指标确认工作。 (3)实施模式: 万秀区旱改水项目的实施采取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合作方参与的市场运作模式,由项目承担单位采取招投标方式引入社会方合作开发建设、管理项目。以总承包形式由社会资本作为项目承建单位,承建单位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全额出资。 项目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实行投资实施主体与验收确认管理分离工作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新增耕地核定单位、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万源投资 按规定选定。 (4)项目建设工期: 1)开展前期工作(2020年9月2日前完成) 由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主导,依法依规选定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潜力调查、土地清查、可研概算编制、立项、规划设计预算编制、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 2)项目立项(2020年9月17日前完成) 初步选址通过的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后,由中标社会投资单位负责组织材料按照《广西壮族自然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桂自然资发〔2018〕17号)的规定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立项。 3)项目报备(2020年10月3日前完成) 批准项目立项后,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万源投资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备案工作,完成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监测监管系统、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新增耕地确认信息报备等信息报备,在项目每个实施阶段环节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备案工作。 4)项目施工(2020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完成)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全额出资开展项目整体实施,组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施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 号)、《土地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14 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 45/T 1056-2014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自治区农业农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等土地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验收确认(2020年11月30日前)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验收率要达到立项规模的90%以上,验收成果需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5)项目合作期限:在签订协议即日起至项目管护期结束(管护期为5年)。 (6)项目验收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验收率要达到立项规模的90%以上,验收成果需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3. 项目运行总投资及特别约定 3.1 项目运行总投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专家评审、项目验收等列入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3.2 土地租赁费用及补偿支出、拆迁青苗补偿费、监管费用、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经费、后期管护费按预算规定执行外,特别约定如下: (1)土地租赁及补偿支出:土地租赁费用由社会投资方与土地权属人采取灵活方式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协议,拆迁青苗补偿费用以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前提,可参照梧州市万秀区《关于印发万秀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鼓励农村退出宅基地补偿办法的通知》(万政规〔2018〕6号)执行。 (2)监管费用支出: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万源投资 按规定选定。 (3)工作经费:1)按照1200元/亩的乡镇工作经费标准拨付给镇政府,经费其中700元由乡镇政府支配,500元由项目所属村委会支配,主要作为协调解决各项民事工作经费。2)按照500元/亩工作经费标准拨付给区自然资源局,用于人员培训、临时聘用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相关协调费等。3)工作经费分二期拨付,一期在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后拨付60%,二期在项目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拨付40%。 (4)后期管护费用参照《梧州市万秀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方案》(万政办发〔2020〕16号)执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资格条件: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提供本次招标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的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至少要派2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5 资金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投资单位)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4.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名(含二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4.7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报名及 5.2 获取地点:获取
5.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4 获取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携带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上述获取地点购买。 5.5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除投标人基本帐户外的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华禹工程咨询
银行账号:4505 0164 0042 0000 0031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至9时30分 7.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梧州市 ,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为准(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9.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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