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3028 )
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省庆阳市
1. 招标条件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公告发布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甘肃省作为西部新能源集中地,有着巨大的风光能源优势,是西电东送的重要电源点,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是华能集团在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布局,是以陇东送山东特高压通道建设为依托,规划的一体化大型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新能源政策,以陇东-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形式实现平价上网。
(1)拟开发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境内。
(2)规模:600万千瓦(风电450万千瓦,光伏150万千瓦)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招标范围: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区域内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情况、环境状况;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等,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深度需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的要求)。需按照规划总容量编制总报告,并按照每50万千万容量编制一个分册报告,每个分册报告中风电与光伏容量占比以甲方通知为准或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分册报告(总容量不超过规划容量600万千瓦,分册数量不超过12个)。并协助召开评审会(邀请甘肃省环境影响评估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以招标方的名义完成审批流程,负责取得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近5年(2015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业绩5个及以上(其中必须包含一个新能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1日9:00起至2020年7月2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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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