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会理布拖乌科、会理尖山、会理黎溪风电项目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技术服务,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会理布拖乌科、会理尖山、会理黎溪风电项目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
2.2 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标准《GB/T 19963-201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能源行业标准NB/T 31005-2011《风电场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方法》、 企业标准《Q/GDW 630-2011风电场功率调节能力和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标准》、《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电监会 2号令)开展 布拖乌科、会理尖山、会理黎溪风电项目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方案编制及现场测试。
(2) 布拖乌科、会理尖山、会理黎溪风电项目并网前,分别提供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方案报告,通过四川省电力公司审核并备案。
(3) 布拖乌科、会理尖山、会理黎溪风电项目并网后,开展有功/无功控制能力现场检测,测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a.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测试:
1)风电场正常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情况);
2)风电场并网(根据实际运行情况);
3)风电场正常停机。
b. 有功功率设定值控制测试:在风电场输出功率分别达到20%、40%、60%、80%额定有功功率时,测试风电场有功功率设定值控制能力(在风电场输出功率达到或超过额定容量的75%时)。
c.风电场电压调节能力
在风电场连续运行情况下测量风电场电压调节能力,采用给定电压指令的方式调节风电场并网点电压,测试过程中风电机组和风电场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均参与电压调节。
d.风电场无功调节能力
在风电场连续运行情况下测量风电场无功调节能力。
(4)使用测试设备在现场完成测试数据采集,通过分析计算,编写并提供技术报告。
(5)测试方案、现场试验报告通过四川省电力公司审核并备案。
(6)负责华能布拖乌科、会理尖山、会理黎溪风电项目有功/无功调节能力测试方案报告及现场试验报告编制、审核及备案工作。
(7)为招标方提供测试技术咨询服务,达到现场测试的条件。
(8)因电场设备缺陷、风速不达标、全场站出力不够等原因,需投标方长期驻守现场或多次到现场进行试验以完成试验数据收集。
2.3服务期:服务期为6个月,暂定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最终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
3.2.2 业绩要求: 无。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7月28日9:00时起至2020年8月3日17时00 时止 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