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HSZC202008-1319)的要求,湖北兴达工程造价咨询 受武汉市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征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审计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 项目编号:HBXD-FW-202007003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6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3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3)用途:征收补偿审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6)期限(服务期):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征收工作为止 (7)其他:/ 第2包: (1)项目包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3)用途:征收补偿审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9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6)期限(服务期):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征收工作为止 (7)其他:/ 第3包: (1)项目包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3)用途:结算审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6)期限(服务期):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征收工作为止 (7)其他:/ 2.投标人参加招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招标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招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选择任意若干个包号进行投标,本项目按包确定成交投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成交1个包。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第一包及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经发证部门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第三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第一包及第二包投标人拟派的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相关材料。 6、投标人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起至2020年 8 月 14 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代表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 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本公告第二条所列的各项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公司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 (二)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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