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季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4季度三期烟气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3.1.11.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液氨),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液氨),可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液氨)。
3.1.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液氨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液氨),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液氨),可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液氨)。
3.1.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3项火电厂的液氨供货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 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