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与项目相应的内容和服务,有能力提供所需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均可报名;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至少具有一个近三年类似管理系统项目案例或类似信息系统的运维经验。 (6)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中投标人信息查询(需包含股东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 (8)其他: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案例合同(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5)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6)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中投标人信息查询(需包含股东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或一般纳税人网站查询页(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