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董家口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拟在青岛市董家口港区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循环水泵房位于华能二期码头后方堆场;本标段为循环水泵房及其附属建(构)筑物施工(特别提示:本工程招标期间项目位置为海域,后期回填土质不确定因素多,投标报价请考虑)。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 董家口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循环水泵房及其附属建(构)筑物施工项目。施工内容为循环水泵房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包含必要的疏浚,回填料的采购和边坡防护)、基坑开挖、支护及止水、施工降水、地基处理、土建结构及配套设施、前池现浇管涵与沉箱接口施工等。建筑物包含循环水泵房及前池、前池与沉箱间现浇循环水管涵(长度暂按15米考虑),循环水联络阀门井、海水制氯车间、废水转移池、酸碱贮存槽基础、水箱基础、化学加氯管沟等建筑结构施工及地基处理、循环水泵房外循环水管道地基处理(具体范围见平面布置图)。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雨水系统、电缆沟、循环水泵房周边围栅、大门,围栅内道路及硬化地坪,进泵房区道路等。施工完成后满足安装使用条件。
详见附件28:附图。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0个月,计划于2020年09月30日开工(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按照图纸施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配合华能董家口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近五年(2015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沿海取、排水工程项目或沿海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沿海取、排水工程或沿海类似工程的业绩1项及以上,需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0日9时起至2020年8月28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