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0年洁净型煤及型煤专用炉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818_895564090903347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BY-C2020186
项目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0
采购需求:一标段:灵寿县洁净型煤供应商及配送服务,择优入围2家单位;
二标段:灵寿县型煤专用炉具供应商及配送服务,择优入围2家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2021年上半年采暖季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洁净型煤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 3、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不得低于5万吨/年,投标文件中应附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供应商具有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2019年及以后的洁净型煤检测报告,洁净型煤检测报告中的各项指标应达到《GB34170-2017《商品煤民用煤型》“型煤I号”国家标准要求; 6、提供2020年0至今企业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免税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型煤专用炉具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 3、拟投标的炉具须具有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2019年以后出具的); 4、提供2020年0至今企业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免税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一个供应商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至 2020年0, 9-12-12-1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