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葫芦岛市)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820_103241809
开标时间:2020-09-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合同段 |
市别 |
县区 |
道路名称 |
道路编号 |
区间桩号 |
葫芦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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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段 |
葫芦岛 |
绥中县 |
京抚线 |
G102 |
K322+941-K385+172 |
葫芦岛 |
绥中县 |
丹东线 |
G228 |
K1265+000-K13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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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
绥中县 |
绥珠线 |
G306 |
K0+000-K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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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
绥中县 |
绥青线 |
S324 |
K0+000-K61+000 |
|
第二合同段 |
葫芦岛 |
兴城市 |
京抚线 |
G102 |
K385+172-K435+156 |
葫芦岛 |
建昌县 |
绥珠线 |
G306 |
K56+200-K105+000 |
2020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葫芦岛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共计4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合同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经验施工合同。
注:企业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如果上述系统无法查询公路标志项目的合同额,须提供招标人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应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4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或省级信用“网站上查询,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
2)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合同段:10000元人民币;第二合同段5000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至 2020年,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