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垣东路(翟营大街-青城街)道路工程-绿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821_7939618106163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东垣东路(翟营大街-青城街)道路工程-绿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垣东路(翟营大街-青城街)道路工程-绿化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0】130号(SJZ-SP200505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垣东路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西起翟营大街,东至青城街,总长2333.31m。人行道绿化上层乔木选用银杏,下层绿篱选用小龙柏;机非分隔带乔木选用银杏、大叶女贞,灌木选用樱花,地被绿篱选用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檗、鸢尾、迎春、八宝景天等;中央分隔带下层以模纹花坛和灌木球的组合搭配,绿篱地被植物选用大叶黄杨、紫叶小檗、八宝景天、鸢尾等,球类植物选用大叶黄杨球、金叶女贞球、金叶榆球等,上层穿插种植日本晚樱、白皮松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767万元。
2.2招标范围:2.2.1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b.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1 至2020-09-14 09: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