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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4标段大宗自购物资(钢材、钢绞线、粉煤灰)采购招标

   日期:2020-08-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ta charset='UTF-8' /> ta http-equiv='X-UA-Compatible' content='IE=edge' /> 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4标段大宗自购物资(钢材、钢绞线、粉煤灰)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GNZQ-WZ0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4标段大宗自购物资(钢材、钢绞线、粉煤灰)采购招标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19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贵州省投入的资本金出和银行贷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贵州境内段,北起贵阳枢纽龙里北站,途经都匀、独山、荔波等市县,跨贵桂省界后进入广西省境内。贵州境内段新建正线199.644公里,引入贵阳枢纽相关工程包括新建贵阳枢纽大土联络线10.755km,改建贵安站及联络线工程9.425km,新建贵阳北第二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动车走行线2.962km。建设总工期6年。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DK159+793.114~DK172+545段站前工程(不含铺轨工程、轨枕板预制、隧道洞口封闭栅栏、信号综合接地),正线长12.752km。其中:朝阳隧道 (DK159+802~DK172+536)长12734m,隧道进口DK159+793.114~+802段8.886m以及出口DK172+536~+545段9m路基及相关工程,总投资9.3亿元。 2.2设计线路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4)正线间距:5.0m; (5)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 (7)牵引种类:电力; (8)列车类型:电动车组; 2.3计划工期 本标段计划工期:54个月。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钢材、钢绞线、粉煤灰。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3.1 钢绞线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投标物资年产8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2017年至今至少两份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a.代理商进行投标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重要自购物资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进行投标时生产商需列入上述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钢材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筑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2017年至今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中盘条或圆钢或螺纹钢需提供一份或多份;盘条、圆钢、螺纹钢须满足GB 1499.1-2008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承诺);其中型材需提供一个型号或多种型号的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2.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粉煤灰 3.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分选设备,具备生产F类粉煤灰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粉煤灰来源必须是电厂,采用风选工艺制造,不接受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 3.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3.5质量保证能力: ①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8(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最新标准的要求。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至少两个。 ③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份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2.3.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3.8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若电厂委托总经销商生产粉煤灰,须提供电厂出具的代理销售协议,此类总经销商和电厂统称为生产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8 月 28 日 00 时 00分至 2020 年 9月 2日 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0元。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scggzy.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12号楼2501--2526号房间
邮编:
邮编:
黄军
联系人:
晁岱龙
电话:
15079522560
电话:
18785978974
传真:
传真:
010-5188769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angwei@crmg.cn
材料表格: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 材料明细表.doc 附件: 封皮-十一局-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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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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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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