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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舞台设备

采购单位 长春新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1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59.0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审批表编号:XQZC2020-065)批准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教育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2.2 2.3采购内容: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
2.4采购预算:590000元
2.5供货
2.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经营范围需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3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提供2020年1月-2020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的相关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并截图);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型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详见长新财字【2019】50号、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提供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受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  9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 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
七、 地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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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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