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化工三剂2020年二硫化碳采购计划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化工三剂2020年二硫化碳采购计划,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505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 加氢稳定、加氢改质和煤气化装置是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的核心装置,三套装置的催化剂在使用前或使用中需要二硫化碳进行硫化,以保证催化剂的活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二硫化碳等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286638 | 二硫化碳\一等品 密度1.262-1.267g/ml 馏出率≥97% | 500 | 吨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 | 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达鄂尔多斯工厂现场,开始送货时间2020年11月10日 | 技术参数见第五章 |
备注:物料描述仅供参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硫化碳(或第3类易燃液体、第6.1类有毒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硫化碳(或第3类易燃液体、第6.1类有毒品)。 ③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硫化碳(或第3类易燃液体、第6.1类有毒品),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硫化碳(或第3类易燃液体、第6.1类有毒品),提供证书扫描件、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二硫化碳销售业绩1份,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1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07日 16时4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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