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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 受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0ZF265

二、项目

四、招标内容,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一标段:240L分类垃圾桶 (20000);预算金额:600

二标段:分类垃圾房 (60);预算金额:36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

3)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和中国 (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914日至202092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

3.标书售价()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

采购

采购单位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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