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项目脱硫废水板框压滤机招标公
(招标编号:CHDTDZ008/18-SB-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邹城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项目脱硫废水板框压滤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邹城市,是一座现代化特大型坑口火力发电厂,相继投入四期建设工程,总装机容量达到4610MW。本次采购脱硫废水板框压滤机,材质满足20000mg/L氯根腐蚀;含2台进泥量30m3/h,含固量10%;2台进泥量50m3/h,含固量10%;共四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硫废水板框压滤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 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代理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设备要求进口品牌,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品牌授权书。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代理商可提供设备生产商的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会计年度(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8 16:40到2020-09-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8 16:40到2020-09-2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