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接入与供配电项目所需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8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8 第18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8 第18包: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22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9月27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09时00分00秒
1.采购范围:
标段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付款方式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供货期 |
备注 |
18 |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
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
2:3:4:1 合同签订后预付20%,出厂检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30%,调试安装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40%,剩余10%质保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
套 |
4 |
采购人指定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20-11-30 |
应答人在调试安装阶段应派专职人员对招标人进行免费操作培训 |
2. 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有下列一条不满足,视为应答文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行符合性审查: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行为或未被拉入“黑名单”;
3.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查询在国家电网总部、国家电网河南省公司无不良行为或未被暂停(取消)供货(中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未被拉入“黑名单”;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存在经营异常名录或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 |
物料名称 |
认证证书 |
检验报告 |
履约能力 |
其他 |
业绩 |
18 |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
/ |
投标方应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
投标人及制造商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比规定的条件更严格 |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
近三年至少一项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
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4.应答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及装订
1、应答人应准备1份正本、2份副本的纸质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应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应答文件为无效文件。
3、应答文件应左侧胶装,未胶装视为无效投标。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文件被视为应答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谈判):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 应答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4. 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应答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6. 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7. 应答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8.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串标认定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应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1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互相混装的;
1.2 不同应答人授权同一人作为应答人委托代理人的;
1.3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4有证据证明应答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应答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1.5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7.确定成交应答人
1.成交通知
1.1由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应答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应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应答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应答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谈判费用
本次采购活动将在小于或等于成交金额*0.8%范围内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将结合采购时限、谈判效果、最终成交额等综合考量酌情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应答人承担。
9.应答截标时间:
截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所有的应答文件应在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