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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和盐田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7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项目概况福田和盐田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9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福田和盐田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7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2.3.预算金额(万元):495.50
4.最高限价(万元):495.50
5.采购需求:
标的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详见附件内容
备注:/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日历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10.投标人参与福田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1、罗湖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2、南山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3、宝安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4、龙岗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5、罗湖和龙岗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6、福田和盐田区5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A7、光明区4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B1、宝安和坪山区4个“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B2、“一街道一大气监测点”增补常规监测设备备用机B3 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项目顺序进行评审,若某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其中任意三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再被推荐为剩余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同时中标三个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 ”、“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 网站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 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 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0月15日09:30 (北京时间)时之前上传到深圳 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 ”,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 ”,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10月9日09: 3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 ,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10月11日09: 3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 ,在深圳 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法定媒体:中国 、深圳 网站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的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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