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 梧州市商贸物流园区东侧外接道路工程(EPC)总承包(GXZH2020-G2-015-ZHZB)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商贸物流园区东侧外接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梧州市长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备案形式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020-450405-48-03-03180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梧州市商贸物流开发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 合同估算价:2875.6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0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年 10 月至2021 年 4 月。 2.2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总平图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红线范围内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地基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施工配合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 (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3)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及采购,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 (4)协助完成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涉铁项目手续等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市政公用 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0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 楼,新梧州高中旁)(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
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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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梧州市商贸物流园区东侧外接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XZH2020-G2-015-ZHZB)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 0774-3828311。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开标资料一并邮寄,开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综合评估法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7.2进度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勘察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工作按各条道路分批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相应支付勘察费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相应勘察费按实际钻孔长度及地层类别计算得出实际勘察费,再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实际支付勘察费用比例(实际支付勘察费用比例≤70%)。 ②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初步设计工作分批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相应设计费的10%;承包人施工图设计工作分批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相应设计费的5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相应设计费按已完成的工程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中标综合费率×(实际支付设计费用比例≤70%)。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按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施工图预算按各条道路分批报审,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70%支付,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0%,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分批审核预算并确定审核价后可累计后支付至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累计支付至实际合同价中建筑安装费的80%。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2)承包人每月20日向发包人报送经监理审核的上月21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或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如有)和有关资料。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或勘察设计费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评标方式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9、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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